山西省广告协会组织召开山西省广告企业资质证明商标评审会
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次数:0
3月10日下午,山西省广告企业资质证明商标评审会在山西省广告协会举行。

山西省广告企业资质证明商标是山西省广告协会依法注册、用于证明广告企业专业服务能力和特定品质的证明商标。该证明商标于2021年8月14日正式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资质证明商标通过广告企业自愿申请使用,是广告企业的一项重要荣誉,是自身实力的有效证明,也是对广告企业在广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肯定。

山西省广告协会会长 李亚英

山西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广告协会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太原市华妙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志宏

山西省广告协会会员、山西省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中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莱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范俊丽


山西省广告协会副秘书长 侯福喜
参加的评审专家有:山西省广告协会会长李亚英,山西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山西省广告协会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太原市华妙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志宏,山西省广告协会会员、山西省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莱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范俊丽,山西省广告协会会员、山西财经大学文化旅游与新闻艺术学院副教授、网络与新媒体教研室主任平凡,山西省广告协会副秘书长侯福喜。评审会由崔志宏主持。

评审专家通过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对照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细则及资质等级标准进行逐项评审。评审标准包括注册资本及纳税情况、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专业服务情况、营销案例及获奖情况、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随后,评审专家进行打分和现场讨论,确定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情况。
本次参与评审的企业共9家,分属于综合服务类和媒体服务类。评审结果确定后,将发布山西省广告协会证明商标企业认定公告。资质证明商标可以彰显广告企业媒体资源整合与经营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具备资质的广告企业在招投标中有利于被采购单位优先选择,有助于提升广告企业品牌价值,提高广告企业综合实力与竞争力。

山西省广告协会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是山西省广告协会践行服务理念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广告企业品牌价值,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保证广告企业服务质量,保护广告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广告行业自律,促进广告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编辑:王嘉荣
校对:施鹏芳
审核: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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