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规范——中广协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召开关于七部委针对广告代言颁布的指导意见系列学习沙龙

发布时间:2023-03-03浏览次数:0

2月21日,由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学习研讨沙龙活动在中国广告协会顺利开展。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出席会议并致开场辞,本次活动邀请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科⻓陈晓哲、中国广告协会法务部主任孟雅娟,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志鹏先生、执行秘书长高原女士与各品牌方、MCN机构、经纪公司、平台方代表,共同学习七部委针对广告代言活动颁布的《指导意见》,并进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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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广告协会成立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的目的是,帮助广告代言活动中的参与者把控风险,杜绝隐患。此次研讨沙龙既是分享中国广告协会在服务和规范广告代言上的经验,又强调本着服务行业自律、服务行业维权、服务行业发展的服务意识搭建行业交流平台,为行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维护行业的健康,倡导行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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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由陈晓哲科长与孟雅娟主任针对广告代言活动的法规和规定进行解读。陈晓哲科长与孟雅娟主任将法规的详细内容与实际的案例分析相结合,让参会人员对于合规合法的广告代言行为有更准确更清晰的认知,了解在未来的广告代言活动中应如何发挥自身的审查义务,做到规范自律的同时也能规避风险,也呼吁广告代言活动的参与者对七部委下发的《指导意见》重点关注,高度重视代言活动的自身规范以及进一步推动代言活动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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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张志鹏先生主持的研讨沙龙问题答疑环节有条不紊的进行,陈晓哲科⻓与孟雅娟主任针对线上线下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现场交流氛围浓厚,答疑内容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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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女士从服务行业自律、服务行业维权、服务行业发展三个方面对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服务内容进行介绍,并且邀请各大经纪公司积极参与到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开展的工作中来,协同发力、共创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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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对广告代言活动的规范,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广告代言行业参与者的负责,并且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了制度支撑。作为广告代言活动的参与者应认真学习《指导意见》,依法、合规开展广告代言相关活动,广告代言人工作委员会作为行业性组织机构,积极倡导行业自律,整合行业资源,为广告代言搭建完善的服务平台,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广告报道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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